VOCs中大部分成分具有易燃性和爆炸性,因此在VOCs治理中安全性是首先需要考虑的因素。RTO 炉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在用RTO 炉时应补充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,对于废气成分复杂的,应进行HAZOP 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。RTO 技术应用上的局限性及环保企业设计水平参差不齐,在安全设计上考虑不足,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发生。今日来分享下RTO设施防火间距的知识,供参考,如下:
目前,对于新建企业如新增 RTO 装置,在设计时,将 RTO定义为明火设备,并严格按照 GB50016-2014(2018 版)、GB50160-2018 复核 RTO 设备与企业内部各类设施的防火距离。新增的 RTO 装置可与厂内化工工艺装置视为联合装置,其设备、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设备、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,其防火间距应符合国标规定。如果防火间距确无法满足国标规定,可考虑设置防火墙,或对原建筑物门窗洞口封堵,形成不燃烧实体墙,其防火间距可小于国标规定,但不得小于15 m。